公告公示 招标(采购)公告   
青岛国际合作交流中心窗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1-21

青岛青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金湾悦海(青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青岛国际合作交流中心窗帘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项目名称青岛国际合作交流中心窗帘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QDQX2021004

3.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青岛国际合作交流中心项目餐厅窗帘、窗纱,客房窗帘、窗纱、轨道以及各区域配备的卷帘。

4.招标预算: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产品及服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自20210122日起至202101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448号富安国际A楼612室;

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

未按以上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2021年01月2917:00 时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及样品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21021914:00

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448号富安国际A楼601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金湾悦海(青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江山南路458号

人:张工

   话:0532-86999923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青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448号富安国际A楼

E - mail: qdqx2015@126.com

  :李工

   话:1515421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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