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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辛安街道冷家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网点租赁项目议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2

黄岛区辛安街道冷家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现委托青岛青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其黄岛区辛安街道冷家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网点租赁项目组织议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议标。

1. 项目名称:黄岛区辛安街道冷家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网点租赁项目

2. 项目编号:QDQX2022014

3.项目内容:

3.1项目基本情况:坐落于黄岛区冷家沟社区沿街商业区,共计12套商业网点(详见第三章“黄岛区辛安街道冷家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网点出租明细表”),总面积为3041.75㎡。

3.2起租价(最低限价):

①所租赁商业网点中有2444.85㎡,单价为180/㎡/年;

②所租赁商业网点中有596.9㎡,单价为100/㎡/年。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高于以上单价,否则报价无效。

本项目采用百分比报价,供应商报价时应以起租单价为基准价,以1%为单位上涨,所报数不得低于1%(含)(如报价为1%,最终单价为180+(180*1%=181.8/㎡/年,100+(100*1%)=101元/㎡/年,以此类推)。

4.投标保证金

形式:银行电汇或现金;

金额:50000.00元

1)2022年4月18日17: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青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802380201473535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议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冷家沟社区居民委员会宣传栏上发布。

7.议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2年4月13日-4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448号富安国际A楼612室;

方式:因相关防疫政策要求,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的形式。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现场报名的供应商请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

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应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基本信息情况表(具体格式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请写明"供应商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报名费电汇/转账凭证。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qdqx2015@126.com,邮件主题填写"QDQX2022014-供应商全称"(例QDQX2022014-青岛青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会将议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内,如报名资料不齐全,代理机构会通过邮件通知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务必核实邮件内容。

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备注:供应商若到现场报名,请先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电话18561335810)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电话:13515425799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冷家沟社区居民委员会3楼

8.2招标代理机构

人:刘工    徐工

联系电话:18562732572  18561335810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448号富安国际A楼612室

9.响应文件的递交

9.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4月20日14时00分。

9.2递交响应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448号富安国际A楼601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10.项目情况说明:

10.1本项目租赁期限为 8年。中标人中标后,7日内须和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如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视同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人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及对我方造成损失的追诉权。合同签订当日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整,待租赁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10.2中标人先缴纳第一年租赁费后才可使用承租房屋。往后每年的租金分别在该年度起始日前30日内一次性付清,以此类推房屋租金逾期超过2个月未缴纳的,招标人有权终止租房合同。本合同租金为税后净价,甲方不负责由此产生的发票、税费等费用。

10.3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1)免租金装修期: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 日为招标人给予中标人的装修期。

(2)中标人可进行该房屋的使用性装饰改造施工,该装修期免收租金,但如中标人在租赁期间提出退租,则中标人除需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外,该装修期的租金需按本合同约定标准支付招标人。

(3)中标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设置对房屋产生影响的设备,需先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改造方案,经招标人研究并报送政府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改造。若装修期间违背以上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优先从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0.4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并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维修、维护费;

(2)租用设施更新、维护费;

(3)水、电费、网络宽带;

(4)暖气费、煤气费;

(5)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所租用房屋及其使用项目相关的费用。

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费用逾期超过一个月的,招标人有权优先从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